前幾日有個 friend 無端端 msn 問我點睇菲傭居港權問題,well...... 呢位朋友一向只對 shopping 同番工有興趣,當時我反而想知佢點解突然間關心起時事問題。
原來呢位朋友早一晚去 clubbing, 席間有人講起呢個話題,我呢位朋友隨口講左句 ‘梗係唔比得啦,佢一個帶晒成家黎,分分鐘搞到幾十萬人黎香港,點算。到時個個唔做野去攞綜援,咪又係我地呢啲納稅人比錢’ 。之後引發起連串爭論,我朋友同其中一個 'club' 友講到面紅耳熱,但因為佢平時冇咩留意新聞詳情,佢之前講既 ‘會帶幾十萬家人黎香港...’ 都係某日聽電視新聞講咁,講完再冇任何支持理句。而辯方另一邊,都只係講得出 ‘住七年就有權’ 呢個大道理。
呢班 ‘朋友’ 咁有興趣討論呢個題目,並唔係突然間關心起呢個社會,只係佢地唔少人屋企都有工人,响到諗萬一真係做七年就變港人,佢地要比最低工資咪 PK ..... 另一方面,工人做幾年就要換,想教死人咩,好工人可遇不可求呀... see, 呢個就係現實!
唔知係咪讀書時讀政治,雖然覺得香港政治無藥可救,睇報紙都係睇 ‘副刊’ 比較多,但呢單菲傭事件成日比人搬出黎辯論,多少都對正反雙方意見都有啲理解。正既不外乎人權,住七年就應該有 ’權‘ 申請做港人,而成件事確實係响呢個 ‘權’ 字上糾纏不清,點介定呢個權。有人搶住出黎話要人大釋法,但咁容易就叫人大釋法,又會引起另一波問題,好多隱憂。
最誇既一個反對論點係,舊年菲律賓人質事件,菲律賓個總統仲未道歉,國仇家恨點可以比菲律賓人做香港人?!而 ‘港府敗訴將會有超過四十萬人來港’,其實又有咩數據支持呢?人講就係?講嗰個咩句心?純粹挑起港人反對既神經?又有冇人比較過 ‘每年’ 大陸用結婚,來港生仔,港人內地出生子女,家庭團聚等等唔同名義黎香港既中國人有幾多?佢地又冇對香港造成負擔咩?
其實我對於呢個題目冇咩立場,當然我一直都覺得香港已經太多人,仲多人班菲人黎,香港應該好快出街冇地方行。而最終,想講既只係我地呢啲市民諗咩講咩又有咩用?唔通香港政府代表律師可以話:因為大部份市民唔想,所以冇可能咁就算數??
無論首判結果係點,輸方都係不斷上訴,有排搞,咪又係浪費公帑囉。可惜浪費公帑係香港政府最叻做既野..... 真無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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